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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2-08-02浏览次数:555

各有关单位:

 

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》(苏科区发〔2022〕189号)的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申报对象

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 

二、申报条件

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“五技合同”,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(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 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),并在“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”完成合同认定登记。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“校企联盟”,并在技联在线网站“校企联盟备案系统”完成备案登记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、以高校院所为申报主体(请合作企业协助),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。

2、申报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“项目申报书” 原件3份。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-9月30日。另外请提交科技处存档1份。

3、“项目申报书”中填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主要完成指标的字数请控制在300字左右,主要完成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、经济指标、培训人员指标、知识产权指标、研究开发报告、咨询服务报告、产品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、申请各类奖项等。

4、“项目申报书”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,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(或所在团队) 及合作企业相关人员,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得变更。

5、“项目申报书”须在网上填报,网上填报请登陆技联在线网站→科技副总专区→按提示填报。网上填报完成(且网上显示初审通过)后,请将网上自动生成的“项目申报书”导出、打印、签名、盖章后,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审核(特别说明:报送的“项目申报书”应有水印,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)。

6、合同认定登记时,必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。合同原则上为:合同开始时间须大于2021年6月1日,合同结束时间须大于2023年6月1日;发票金额可以累计(至申报截止日已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,其中与宿迁地区企业合作的已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)。

 

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,注意时间节点,保证质量及时完成申报。

 

联系方法:

省厅咨询电话:025-83363139

校内咨询电话:86953088,18915097188

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.pdf

科学技术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8月2日